招 标 邀 请 书
招标编号:0701-0641ITC2P6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计划采购十三艘长江海事趸船,并计划使用一笔国家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面向国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满足强制性资格要求的造船企业,造船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
2.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委托,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内容数量
A长江海事趸船建造工程4艘
B长江海事趸船建造工程3艘
C长江海事趸船建造工程3艘
D长江海事趸船建造工程3艘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四个包进行投标(由于B、C、D这3个包的船舶型号和数量均相同,参与了其中任何一包的投标即视同以相同投标价同时参与了其余2个包的投标),但每个合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于一个合同包,业主将与多个投标人签署合同来完成本项目全部13艘趸船的建造。
上述所有项目的货物均为同型号的40米钢质工作趸船,设计主尺度为40×10×1.65米(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3. 所有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业主办公地点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业主将对本邀请书第6条强制性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前审,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将相关资料于2006年10月30日至2006年11月10日递交到长江海事局供审查,业主将书面通知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的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在2006年11月13日至招标截止期前(节假日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在业主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业主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业主概不负责。
4. 所有投标书应于2006年12月4日北京时间10:00时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武汉)。随同投标文件,无论投标人参与了几个包的投标,只须附有总计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书,则请直接递交到开标现场,该开标现场地址将在开标前五天书面通知到各投标人。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5. 兹定于2006年12月4日北京时间10:00时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强制性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业主将对此进行资格前审,投标人请提供自身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只有通过此资格前审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3)相应船舶建造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4)投标人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最近3年的年均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200万人民币;(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投标人最近3年中的平均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
(6)业绩:
近五年内承建过1艘以上(含1艘)相似或同类型或优于本次招标的船舶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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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6334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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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长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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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7-8276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