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至讷河公路鸡西至拜泉段项目房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贷/贷款编号:2247-PRC//日期:2008年8月12日//招标文件编号:LQ-02BC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申请/得到了一笔贷款/信贷用于黑龙江省鸡西至讷河公路鸡西至拜泉段项目的建设,其中部分贷款/信贷的资金将用于黑龙江省鸡西至讷河公路鸡西至拜泉段项目房建工程施工项下的合同支付。亚洲开发银行颁布的现行“采购指南”(以下简称“采购指南”)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黑龙江省鸡西至讷河公路林泉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业主现在邀请投标人进行投标,为下述工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和服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
合同段号主线桩号收费站名称房建面积(m2)占地面积(m2)所属段落
LQ-FJ01K182+150陈家亮子
收费站192912000林口-
大罗密段
LQ-FJ02K245+750方通收费站8926165方正-
通河段
LQ-FJ03K260+800华龙收费站217212832
LQ-FJ04K265+850公路管理处304513333
LQ-FJ05K318+650凤阳收费站193612000通河-
铁力段
LQ-FJ06K379+250南关收费站273615330
LQ-FJ07K445+650王城明
收费站192912000庆安-
绥棱段
LQ-FJ08K495+500靠山
收费站273615330
LQ-FJ09K554+000前进收费站190012200海伦-
拜泉段
LQ-FJ10K611+400拜泉收费站270015330
3.招标文件在业主处(下述地址)发售,负责人为吴旭,每套收费人民币1000元或美元1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份加收200元人民币或30美元的邮寄快件费。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8月12日起(每天早9点-下午4点)在业主处索取进一步资料,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或上述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购买时还须提交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经公证的法人授权书原件。
4.所有投标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并应附有数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每个合同段),形式为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保函。
5.投标书必须在2008年9月10日10时(北京时间)前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八楼会议室,投标书的接收人为吴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将于2008年9月10日10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八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可以出席。
业主名称:黑龙江省鸡西至讷河公路林泉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18号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人:吴 旭
电话:13359707111
传真:0451-87611515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4室
邮政编码: 100055
联 系 人:张 璐
电 话: 010-63348563
传 真: 010-6337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