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1-094110090087
鉴于北京科技大学“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和“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高技[2008]33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技函[2008]1号北京科技大学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能参与投标。文批准立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1.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背景:
2007年2月14日,我国十一五期间要建设的12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之一的“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立项。
2008年1月,教育部批复依托北京科技大学成立“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为“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提供相关应用研究和对外服务支撑条件。
2008年12月,“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批复,同时批复依托北京科技大学等单位组建“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负责“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和发展。
1.2项目名称:“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和“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
1.3 项目批准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项目批准文号:发改高技[2008]3386号,教技函[2008]1号
规划意见书文号:2008规意选字0270号
1.4 项目业主:北京科技大学
1.5 项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内
1.6项目建设目标: 项目以“有限目标、引领创新、集中建设、开放共享”的原则,面向我国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需求,围绕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的关键、共性科学问题,通过自主设计和集成创新,建设可以近似模拟服役环境、可有效再现失效过程的装置群,构建可进行安全评价的公共性、通用性、开放共享的大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科学研究试验设施。设施建成后,单台套装置的研究试验能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设施的整体研究试验能力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汇聚、培养与锻炼一批高水平的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科学研究人才,形成能够从事材料服役安全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及相关研究的高素质团队。以创新的体质机制筹备建设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开展相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幅度提升我国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试验评价能力,成为国际有影响力的研究机构。
1.7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建设内容:1)“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2.8万平方米(地上);
2)“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项目:7.9万平方米(地上)。
注:地上面积合计为:10.7万平方米。
投资规模:1)“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5亿元人民币,其中建安投资1.3亿元人民币;
2)“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项目:7.5亿元人民币,其中建安投资2亿元人民币。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
4.招标范围:
4.1招标设计范围:
l 北京科技大学 “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和“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的总体规划设计和相应规划深化工作;
l “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l “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2投标成果要求:
提交成果为北京科技大学 “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和“教育部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方案设计。
5.设计周期
规划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45日历日;
初步设计: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60日历日内完成;
初步设计批准后80日历日内提供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6.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教育部及单位自筹
7.投标资格要求
7.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7.2若为外国企业参与投标,应具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应确保其相关活动满足《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的规定。合作设计的国内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满足7.1条规定,并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7.3本次招标,鼓励国内外实力雄厚的设计单位进行强强联合,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8.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1凡具备本公告第7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自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9月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均可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4室、通用技术大厦大厅东南角标书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在招标人提供之“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签收表”上签字。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须邮购应另付邮购费100元人民币。无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以上费用均不退还。
报名时须由经办人携带以下证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1)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之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2外国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外文材料应附有中文译本):
(1)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2)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9年9月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至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4室;
(2)联系人:罗红、杨小舟;
(3)联系电话:010-63348554,010-63348552
9.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3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场验证密封情况后,如实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中记载,并在向相关投标人出具的签收凭证中记录有关密封检查情况,同时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上签字,证明投标人按时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密封符合要求。
9.4在完成资格预审评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届时请各投标人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对未中标方案的补偿与奖励
l 对通过资格预审评审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所有未中标投标方案,招标人均给予5万元人民币(含税)的设计补偿。同时,招标人将对提供立体设计模型的各未中标投标人分别给予2万元人民币(含税)的制作资助费。
l 根据评审结果,排序前3名的投标方案作为本次设计规划招标项目的优秀方案,原则上排序第1名的投标方案作为预中标方案,授予设计合同。同时招标人将另行给予未中标优秀设计奖金,设计奖金额度为:排序第2名的未中标方案奖励30万元人民币(含税),排序第3名的未中标方案奖励20万元人民币(含税)。
l 上述费用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一次性支付。
l 招标人拥有在本项目无偿使用上述方案全部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权利。
11. 本项目拟选择七家(含)投标单位。如投标人数超过七家,将进行资格预审,以选择合格的七家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不足七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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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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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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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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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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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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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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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
通用技术大厦9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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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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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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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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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杨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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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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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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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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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3348554、6334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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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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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3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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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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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3373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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