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PCD-DGTJ0904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并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河 北 省 高 速 公 路 管 理 局 (集 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跨铁路桥(LQ6合同)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且使用双信封评标法。
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境内,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纵5”“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也是河北省高速公路布局规划的“五纵、六横、七条线”主骨架“纵三”“北京至开封”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北起自石黄高速公路榆科枢纽互通(西距深州东互通8Km),向南止于冀豫交界大名县高庄南,路线全长220.429Km。其中起点至邓家庄段约33.4公里,利用石家庄至黄骅高速公路衡水支线和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加宽改造,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加宽至42米;其余路段约187.029公里采用新建方案,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米。全线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项目估算投资为人民币113亿元。
(2)招标内容: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工程项目LQ6合同跨铁路桥工程施工。本次施工招标共1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划分一览表
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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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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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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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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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构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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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Q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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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5+730-K3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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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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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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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跨石德铁路桥1座/103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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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预计工期13个月。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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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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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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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在铁路营业线上独立成功地采用转体施工工艺完成1座高速(或一级)公路上跨铁路营业线立交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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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满足上述相应资质要求,同时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可有效履行合同,并在近五年内(200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且业绩和信誉良好。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份投标文件。
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参股关系及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如未曾领取)等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一份(A4幅面,全本扫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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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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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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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通用技术大厦1楼标书室
(西三环中路,六里桥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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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过期不候,售后不退。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电邮、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函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相关条款规定,每个合同段须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200 万元的投标信用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电汇。
5.现场考察和标前会。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招标人提供协助,费用投标人自理。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9年8月4日当日9;00~10:00(截止时间)时,递交地点:河北省军区招待所西院(具体地点击大堂指示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0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理人出席,若未出席,表明承认开标的结果。
7.公告发布:
本公告仅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网(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8、关于本项目招标实施河北省交通厅关于执行《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① 河北省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信用档案制度(详细内容可登录http://www.hb-gljspt.com.cn网站查询),从业单位信用档案采取随报随建随补充的方式建立。从业单位申请从事我省公路项目的建设时,通过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http://www.hb-gljspt.com.cn,以下简称“信用档案管理平台”)填报自身基本信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行为进行动态记录,并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投标人只能凭电子信息卡才能登录管理平台,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自身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综合信息、资质、财务、人员统计、员工、设备、代表工程、关联企业等信息以及扫描件)、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及报送资格预审(或投标)材料。
②申领过“信用档案管理平台”电子信息卡的单位,可直接对本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
③未申领过“信用档案管理平台”电子信息卡的单位,按本须知第9条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申领电子信息卡。
9、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
申领电子信息卡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保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
本人签署此委托书时已经知道: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实行信用档案制度。本次申领的电子信息卡为主卡,我单位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投标时,只能凭此主卡才能登录“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填报需要补充的资料信息、并经相应项目法人确认后添加至我单位信用档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0、须在“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填报的资料明细表
填报资料明细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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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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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文件对应表格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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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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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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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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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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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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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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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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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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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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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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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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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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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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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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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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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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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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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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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投保人在填报“信用档案管理平台”信息过程中,所填报的内容不仅限于此次资格预审(投标)所要求的内容。
②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上述表格由投保人按要求在“信用档案管理平台”填报完毕后打印输出,不得另行手工填报。
③ 投保人在填报信息过程中,业绩证明材料及审计材料扫描件不必上传管理平台。
④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要求从平台打印的表格格式与文字版不一致的,以管理平台打印稿为准。
⑤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电子版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表A、B表须投保人另行制作,不能从管理平台导出。
⑥ 上传至信用管理平台的扫描件文件大小要求每张 200k以下(格式为jpg、gif、rar、zip、pdf任意一种)。
⑦“信用档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韩晓东;联系电话:0311-87899326,13833473340,13673181839。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交通控制中心14楼
邮 编:050031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11-66620530
传 真:010-5221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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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楼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10-63348533
传 真:010-6337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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