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海事局清澜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己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海计建〔2010〕5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招标编号:0701-114010070063。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海南海事局清澜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港内,海军码头和海警码头之间规划岸线和用地范围内。
工程建设内容:重力式沉箱结构工作船码头1座,后方陆域内配套建设生产业务用房及相应的水、电、通信、消防、道路、堆场、绿化等设施。码头设计代表船型为60米级海巡船和中型航标工作船。
以上全部工程概况详见《海南海事局清澜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及《关于海南海事局清澜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海计建〔2010〕583号)
2.2招标范围
水工工程、陆域工程以及配套工程进行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国内公开招标:
⑴疏浚工程,⑵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⑶水工建筑工程,⑷供电照明工程,⑸监控工程,⑹给排水工程,⑺消防工程,⑻环保绿化工程,⑼导助航,⑽水电接驳,⑾临时工程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12个月(分段累计),其中水工施工图设计期限2个月(含审查及修改时间),水工及其附属设施施工工期10个月。工期以业主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检合格);
2)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在近5年(2006年至今)内从事过(或正在从事或新承接的)水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及下午13: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购标书联系人:任举,联系电话:010-63348310)购买或查阅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给投标申请人所有资料,要求投标申请人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包括附件),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招标文件。
5.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时间
5.1定于2011年7月13日上午10:00时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镇清澜海事局)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项目及初步设计的有关情况。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文件正本中亦装订原件,以备核验)、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正本中亦装订原件,以备核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网址为: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http://www.ccgp.gov.cn/。
8.招标代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由招标人依据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承担,投标人无需将中标服务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
邮 编:570311
联 系 人:陈丽文
电 话:0898-68626134
传 真:0898-68626134
网 址:http://www.hnmsa.gov.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陆善泓、周焱
电 话:010-63348640、63348550
传 真:010-63373567
网 址:http://www.chinaitc.com.cn/
电子邮件:lushanhong@itc.genertec.com.cn、zhouyan@itc.genertec.com.cn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800100271508091001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