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年7月13日
招标编号:0701-114150050034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四九一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对其利用财政资金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四九一台甲乙机房天线交换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为单位。投标人须以标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该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报价。
1. 招标内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四九一台甲乙机房天线交换系统改造,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保密协议》正本,《保密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 文件售价(含电子文档):每册人民币10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3) 时 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厅标书室
(5) 联 系人:任举
(6) 电 话:010-63348310
(7) 收 款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9) 帐 号:00271508091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上年度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交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情况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上述各种资质应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1年8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如果投标人于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相当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6. 开标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8. 招标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四九一台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街9号
9.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000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00271508091001
电 话:010-63348266,63348689,63348288 传 真:010-63348274
联系人:陈焰,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