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京首都机场滑行东桥改造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11]820号批准立项,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华北函[2011]183号批准初步设计概算,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专项基金及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滑行东桥位于首都机场T1、T2航站楼南侧,迎宾西桥北侧,连接机场西侧滑行道与贵宾停机楼。桥梁主体结构分为三跨预应力连续箱梁,跨度组合为16.9m+16.25m+16.9m,上部结构采用10道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其中中间6道梁为飞机滑行道,宽33m。两侧各2道梁宽13.5m为车行道。桥梁下方为机场高速及高速辅路,与现况桥成75度交角。现况桥下部结构为薄壁桥墩和桥台,基础采用D=80cm钻孔灌注桩,桩长为18-30m。
工程内容包括:滑行东桥上部结构拆除,滑行东桥上部结构重建,桥梁下部结构修复,抗震设施加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如下资质(以下两条满足任何一条即可):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提供详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2008年~201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同时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须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若无审计报告且能说明合理原因的也可)]和2011年5月~2011年7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业绩要求:要求提供2008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工程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类似桥梁项目业绩,并且已经验收合格。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提供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法等有效合同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信誉要求:2008年1月1日至今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必须具有1个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含)(其它币种,按开标当日的汇率折算)及以上的类似桥梁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应提供有效的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项目经理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如中标,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未完成期间不得参与其他项目的任职。
(9)其他:分包内容要求:桥梁加固工程、桥梁拆除工程、交通导改工程允许分包。拟分包单位的资质及能力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分包单位的合格证明文件,且中标后不得更换分包单位。此三项工程后续不再另行招标。
①桥梁加固工程:
如投标人不对可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则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如投标人对可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则招标人可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结构补强)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能力(需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分包单位授权书)。
②桥梁拆除工程:
如投标人不对可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则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对可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则招标人可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能力(需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分包单位授权书)。
③交通导改工程
如投标人不对可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则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如投标人对可分包内容进行分包,则招标人可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能力(需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分包单位授权书)。
3.2对进入首都机场不合格供应商目录的和以前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4室中技国际招标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010-63373573 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luohong@itc.genertec.com.cn/dingyin@itc.genertec.com.cn 进行投标报名。
4.2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1年8月16日至2011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归还图纸后无息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4 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6、踏勘现场
6.1踏勘时间:2011年8月24日上午9:00时。
6.2踏勘集中地点:首都国际机场。
6.3投标人应在踏勘后将所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时间将在踏勘时告知)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6.4每家投标人限两人(两人分别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编制预算人员)参与踏勘。提前三天提供踏
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踏勘时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元/人)。
6.5自动放弃踏勘的投标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工程延误及其他问
题,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9 月 6 日北京时间上午9 时00分,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四纬路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4室
邮 编:100621 邮 编:100055
联系人: 文光 联系人:罗红、丁吟
电 话:(010)64507178 电 话:(010)63348554、63348547
传 真:(010)64507551转1020 传 真:(010)63373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