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东部海事监管基地二期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海计建〔2010〕5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拨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701-114010070111。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工程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1) 工程名称:深圳东部海事监管基地二期工程;
(2) 工程建设地点:深圳市大鹏湾北岸盐田港区西侧已建成的东部海事监管基地一期工程规划用地范围内;
(3) 工程建设内容:回填陆域和地基处理;建设各类配套用房;建设室外场院、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环保、节能、劳动卫生安全等配套设施。
(4) 工程概算:人民币3693.6万元;
(5) 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6) 监理范围:
①土建工程;②安装工程;③室外工程
(7) 工程施工计划工期:450个日历天。工期以业主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
(8) 监理周期:从监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筑安装工程保修期贰年,防水工程伍年结束之日止。
3. 资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年检合格);
(2) 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 具有交通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住建部核发的综合监理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4. 招标文件出售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及下午13:00-16:30时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大厅东南角,购标书联系人:任举,联系电话:010-63348310)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人提供给投标申请人所有资料等技术文件,要求投标申请人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
5.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上午09:30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深圳海事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将于2011年10月10日上午09:30时在深圳海事局(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文件正本中亦装订原件,以备核验)、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正本中亦装订原件,以备核验)。
7. 本此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8. 发布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网址为:http://www.ccgp.gov.cn/ 和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9.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
地 址: 广东省深圳市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
邮 编: 518032
联 系 人: 汤瀚
电 话: 0755-83797073
传 真: 0755-83797149
网 址: http://sz.msa.gov.cn/Default.aspx
招标代理: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6室
邮 编: 100055
联 系 人: 陆善泓、周焱
电 话: 010-63348640、63348550
传 真: 010-63373567
电子邮件: lushanhong@itc.genertec.com.cn、zhouyan@itc.genertec.com.cn网 址: http://www.chinait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80010027150809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