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央跑道灯具更换及改造工程项目己获批准,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改造范围包括:中央跑道上嵌入式灯灯具(跑道中线灯和跑道接地带灯)底座更换、跑道中线以西至滑行等待位置之间的滑行道中线灯灯具及底座的更换;跑道入口灯和末端灯立式改嵌入式;增加跑道两侧快速出口滑行指示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跑道中线灯和接地带灯底座更换,共计433个;中央跑道中线以西至滑行等待位置之间的滑行道中线灯灯具和底座更换,共计275个;跑道入口灯、末端灯立式改嵌入式,共计66个;嵌入式跑道边灯16个,增加跑道两侧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共计48个,核查灯具二次线管,并对不畅通部分进行切槽敷设,约50千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并提供详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查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三年内(2008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独自完成过至少两个4E级(含)以上机场不停航目视助航工程施工项目,并且已经验收合格。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法和有效的合同文件以及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民航机场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至少完成1个4E级(含)以上机场不停航目视助航工程施工项目工作业绩,应提供有效的用户证明文件(原件),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要求必须出席本项目的开标仪式。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若无审计报告且能说明合理原因的也可)和近三个月(2011年月~2011年月)的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详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对进入首都机场不合格供应商目录的和以前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1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3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5.踏勘现场
5.1踏勘时间:2012年1月5日23:00时(具体时间可能因跑道运行原因做出调整)
5.2踏勘集中地点: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门口(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
5.3踏勘要求:投标人应在踏勘后将所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时间将在踏勘时告知)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每家投标人限两人参与踏勘。提前三日提供踏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踏勘时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元/人)。
自动放弃踏勘的投标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工程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四纬路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编:100055
联系人:罗红、丁吟
电话:63348554、63348547
传真:63373573
邮件:luohong@itc.genertec.com.cn/dingyin@itc.genertec.com.cn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人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帐 号:77835001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