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集团第一次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集团公司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134050180484
一、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集团第一次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集团公司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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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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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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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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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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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架式服务器(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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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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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架式服务器(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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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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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处理软件(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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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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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架式服务器(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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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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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负载均衡器(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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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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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负载均衡器(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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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单独提供一套企业证明文件,包括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要求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有问题,投标方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加盖公司公章。不能完整提交的,其全部投标将被拒绝。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标段、包和子项3级。每个标段一个招标编号,投标人按标段分别提供整套投标文件,其中必须附有开标一览表、投标人承诺书和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等(三者密封在一起)。不能完整提交的,其该标段的投标将被拒绝。包是最小投标单位和评标单位,投标人对所投各包要分别给出完整报价,并提交覆盖包内所有子项的分项报价表。
四、对于单一设备采购包(一个包内只含一种设备类型),只允许制造商自行投标或由制造商授权独家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不允许联合投标。建议制造商自行投标。如果必须由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交由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正本和不能自行投标之理由说明文件。不能提交的,其该包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对于集成类采购包(一个包内含有多种设备类型,抑或实施、开发等服务),允许制造商授权多家集成商投标。如无特别说明,集成商投标时必须提交包内所有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正本。不能提交的,其该包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不能提交或不满足所投某包要求的,其对该包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补充下面资质文件以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一)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所投包要求的企业注册资金金额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包要求的安装调试相关设备或开展相关实施服务的必要技术资质文件。
(三)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在所投包要求的地域(如南信息中心)拥有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文件。
(四)所投包内各硬件设备子项,如无特别注明,需出具货物制造商的授权书正本。如为制造商自行投标,则无需提供。对于软件产品子项,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从软件原厂商或中国境内具有合格授权的渠道经销商的进货证明,并提供正式的软件许可证明文件。
(五)如果所投包要求所投包内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2年以上所投货物(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历史,则投标人需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如果所投包要求所投包内货物(或类似产品)在近2年应具有至少2个国内成功应用案例,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还需提供所投包要求的其他技术文件。
七、投标人可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10日期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到招标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向招标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供检验,对所投每包需交纳2000元招标文件押金,招标机构开具收据。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日内凭收据无息全部退还押金;不投、少投、恶意投标者均不退还押金。
九、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是2014年1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址即招标机构详细地址。
十、定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室)公开开标。届时每个投标人可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刘铁
电 话:010-63348407
传 真:010-63348274
邮 箱:liutie@c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1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