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工可批准文号:交规划函〔2014〕694号,初步设计批准文号:交水函〔2014〕829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应用系统、数据资源系统、主机存储和应用支撑系统、网络及信息安全系统和供配电等配套设施。应用系统主要包括清分结算系统、综合业务处理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客户服务系统、质量评价系统、军车ETC应用系统等,并包含上述系统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内容。
2.2 建设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平台系统设计、设备及软件采购、应用系统开发、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验收及质保期服务。
2.4 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工程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能力条件: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度不得有亏损;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1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工程业绩(提交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近三年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
3.1.5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类)资格;
2、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或职称;
3、交通部B类安全证书
4、2011年以来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
3.1.6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和其他必须有持证的安全员常驻施工现场。
3.2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3 投标主要设备(小型机、PC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安全设备)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正本)。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具有“3.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能力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中技国际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汇款至如下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概不负责。
收款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账号:77835 0010 6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上午9:00时整 (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4年11月6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交通新闻网上发布(www.zgjtb.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 编: 100088
联 系 人: 高薪
电 话: 010-65299189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刘铁、柴晓鹏、张天然
电 话:010-63348407、8572、8538
传 真:010-63348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