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 2015年12月14日
招标编号:0701-154050180451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就“广西金融广场建筑节能、室内环境、水电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该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广西金融广场工程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工程地点:南宁东盟商务区,民族大道148号
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4164平方米,建筑高度299.7米。结构体系为钢管混凝土柱-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的双重抗侧力体系结构。地面以上为各自独立的主塔楼及裙楼,主塔楼为酒店客房及办公楼,地上68层,裙楼为办公、会议、酒店用途;地下4层。本项目是集办公、商业、酒店为一体的综合大楼。
2、 招标检测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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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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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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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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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墙体节能工程(2)外窗节能工程(3)屋面节能工程(4)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5)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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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次数以国家现行检测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和南宁市有关部门竣工验收要求为准。(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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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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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醛、苯、氡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辐射及放射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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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次数以国家现行检测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和南宁市有关部门竣工验收要求为准。(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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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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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道水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接地电阻;(2)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游离余氯、重金属检测、PH值、水的硬度等规范要求所需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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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次数以国家现行检测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和南宁市有关部门竣工验收要求为准。(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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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括检测方案编制并送相关部门审核、现场检测、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工作。编制工作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同时应满足绿色建筑的检测要求。
(3)配合申请检测单位与工程所在地节能等主管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
(4)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投标人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如是外地企业的,应具备本地化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南宁市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在南宁提供过检测服务的业绩材料。
3.4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至少具有两项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所报检测项目相应岗位证书。
3.5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所报检测项目相应岗位证书。(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6 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本次招标检测内容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检测业绩,必须包括节能检测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服务合同、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2.请投标人于2015 年12 月14 日至12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标书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 ¥500 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月 5 日9:30前,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议室(南宁市锦春路20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兹定于2016年1月 5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举行开标仪式,开标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议室(南宁市锦春路20号)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 南宁市锦春路20号
联 系 人: 赵工
联系电话:0771-235080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联 系 人:刘铁 、仇丽萍、刘昊元
联系电话:010-63348407 、01063348575,0106334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