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1-094150100198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以下简称“业主方”)电子护照项目护照印制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内容:电子护照项目护照印制供应商
2.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2) 时 间:2009年9月23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3) 地 点: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厅标书室
(4) 联系 人:吴涛
(5) 电 话:0086-10-63348281
(6) 收款 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8) 帐 号:00271508091001
说明:汇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和用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 注册资金或开办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实缴,以营业执照为准,开办资金以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登记证书为准)。
4) 具有GB/T19001(或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应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5)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 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防伪技术类),并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必须具备雕刻凹印、平印(俗称“水胶印”)、凸胶印(俗称“干胶印”)等核心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制版能力。护照的印制、装订、元件层与护照的粘合、护照的初始化等环节的生产必须由投标人凭借自身的技术力量完成,不得转包给第三人。
8) 投标人可以是不超过2个厂商组成的联合体。已参加联合体的厂商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或与其他厂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再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 对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至4项,组成联合体的各个厂商必须同时满足,对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至7项,仅需组成联合体的厂商之一具备即可。
上述各种资质应提供有效资质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09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4日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8.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投标价格30分;技术部分55分;商务部分15分,合计(满分)10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信息:
(1) 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2)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邮政编码:100055)
(3) 联系人姓名:袁晨
(4) 电 话:010-66263405
传 真:010-58186779
10.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邮政编码:100055)
(3) 联系人姓名:任兴玮、熊青
(4) 电 话:010-63348689、63348288 传 真:010-63348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