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1-094150120106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教学设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教学设备中心2008年度小学、初中工程专项广播、视频、音响、电子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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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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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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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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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控制金额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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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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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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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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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编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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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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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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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或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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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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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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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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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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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生产或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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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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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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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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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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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33.992万元。
(2)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3) 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4) 时 间: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6月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5)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506A室
(6) 联 系 人:吴涛
(7) 电 话:0086-10-63348281
(8) 收 款 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10) 帐 号:00271508091001(汇款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货商。
(3)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已经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其境内独家代理(或总代理)那里获得了授权,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于其投标产品的来源、获得代理的渠道给予清晰地说明。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家为本项目给予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授权书(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或者出具制造厂家的境内独家代理(或总代理)为本项目给予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同时该独家代理(总代理)应提供制造厂家给予其境内独家代理(总代理)的授权文件的复印件(必要时,须提供正本予以验证)(本条适用于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样品的产品)。
(5) 投标人投标的计算机产品必须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投标产品配套的操作和应用软件应为正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给予清晰地说明。
(7) 投标人应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附近三个月由第三方出具的相关凭证复印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声明。
(8) 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复印件。
(9) 本项目第2包允许联合体投标。
3.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2009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03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样品时,应附有相当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时间:2009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厦303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报价30分、商务30分、技术40分)。
8.招标人信息:
(1)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教学设备中心
(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二区5号楼
(3) 联 系 人:王化里
(4) 电 话:010- 64247235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A室
(邮政编码:100055)
(3) 联 系 人:杨启东、顾威
(4) 电 话:010-63348272、63348270
(5) 传 真:010-63373520